关于征集参与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活动市场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安排。在我市经营,满足《通知》要求的市场主体,均可申请参加,具体要求如下,详见附件《通知》。
市场主体参与条件: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应是在我市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在支付环节能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方式、金额;通过自身或合作,应具备家装厨卫产品上门回收能力,能够完成各类家居产品的拆除及安装工作;应能够与我省的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原则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围货等;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可受理中国银联“云闪付”付款码或实体银行卡支付货款。
政策咨询报名地址:鹤岗市住建局  404室
电话:0468-3415813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upload/20241211/33ba8177e620a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