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养老服务优惠

提供养老服务优惠。新市民及其父母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根据本人意愿优先推荐入住等级评定一级(含一级)以上设施完善大型养老机构,专人全程指导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押金减免40%,床位费优惠10%。

一、“新市民”及其父母入住养老机构

1.政策需知

“新市民”及其父母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根据本人意愿优先推荐入住等级评定一级(含一级)以上设施完善大型养老机构,专人全程指导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押金减免40%,入住床位费优惠10%。

2.申请条件

1)入住人员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

2)来鹤岗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非鹤岗户籍人员及其父母;

3)子女或本人符合“新市民”认定标准。

3.申请方式

1)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区民政局申请;

2)符合相关条件人员,由区民政局提供承担“新市民”优惠政策的养老机构名单;

3)本人或代理人可自行选择入住机构,被选中养老机构专人全程陪同指导办理入住手续,并执行减免政策。

4.申请材料

1)现场查看拟入住老年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用于存档(非鹤岗市户籍);

2)提供子女或本人来鹤岗就业创业相关证明;

3)按照养老机构入住要求,提供入住老人体检报告、签订服务合同等。

5.咨询电话

兴安区民政局电话:0468-3630664

南山区民政局电话:0468-3304117

工农区民政局电话:0468-3357636

向阳区民政局电话:0468-8969227

东山区民政局电话:0468-3537234

兴山区民政局电话:0468-352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