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社保医疗服务

共享社保医疗服务。鼓励新市民参加社会保险,对基本生活困难的,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公立医院设立就诊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预约就诊、重大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

一、政策要求

“新市民”及其亲属可根据各人意愿及就近就医方便为原则,选择各公立医院就医。

二、申请条件

符合“新市民”认定标准的市民及家属,可持本人及其子女来鹤就业的相关证明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

三、实施细则

1.各公立医院服务中心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安排挂号、检查、住院体检等陪诊服务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为新市民挂号、诊疗、体检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2.门诊部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服务职责。在新市民就诊、体检时派出专人全程引导、陪同,并协助医生进行热情周到的服务,减少等候、询问的时间。

3.协助新市民预约到水平较高的专家号,在专家号源满号的情况下,与专家协商尽量给予加号或协调其他专家给予诊治,或尽快安排该专家在其他时间诊治。

4.各项检查项目优先检查。新市民如需住院,优先安排床位或加床。如出现疑难病例时,应当优先安排重大疾病会诊服务。 

各公立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鹤岗市人民医院     0468-3855445

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0468-3633044

鹤岗市中医医院     19504681120

鹤岗市传染医院     0468-6155177

鹤岗市红十字医院   0468-3410930

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 0468-8951582

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 13212975853

鹤岗市新一人民医院 0468-3561040

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 0468-6191919

鹤岗市惠民医院    150945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