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招聘服务制度

1.求职用工登记
为各类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或求职登记。
2.信息发布
为各类用工主体发布招聘信息。
3.政策咨询
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零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对有创业担保贷款需求的,提供政策指导服务。
4.技能培训
为有培训意愿的零工人员推荐培训机构,并提供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
5.招聘服务
为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提供洽谈服务场地,为用工主体组织专场招聘会。
6.生活服务
为零工人员提供候工场所、工具摆放、临时停车、饮水充电等服务。
7.图书阅览
设有零工人员图书阅览室,为零工人员提供读书场所。
8.维权服务
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合法权益。
求职招聘服务制度
一、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且遵守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及企业、个人等用工方。
二、提供资料
登记地点在零工市场二层零工人员就业综合服务窗口。
1.求职登记。提供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持有效证件,将本人基本信息、特长和技能、工作经历、工作现状、择业要求等情况如实告知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2.招聘登记。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用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用工需求登记表》。
三、服务流程
1.岗位推荐服务。已进行求职登记的零工人员,暂未洽谈成功的,可向服务台工作人员申请岗位推荐。
2.用工推荐服务。工作人员核实登记内容后,将招聘信息在大厅内进行发布。用工方可根据用工需求,在相应的洽谈区与应聘人员进行洽谈。若未招到合适的人员,可到服务窗口申请查阅求职人员登记资料,根据用工需求自行选择,或由零工市场介绍推荐。
四、登记备案
求职者或用工方洽谈成功达成用工协议后,需双方到服务台进行登记备案。

管 理 制 度
一、零工市场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求职招聘信息登记和岗位发布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二、具备相关资质、经营规范、信用诚信良好的各类用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招聘活动。
三、用工主体要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合法、准确,所描述的岗位、薪资、条件等与实际工作一致,严禁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四、严禁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中介。招聘单位应自觉遵守零工市场管理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服务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所招人员不得转送其他单位。
五、用工主体要保证在零工市场获取的简历资源仅用于自身招聘业务,不得将个人信息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扣押或以保管为名索要零工求职者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
六、用工主体应依法用工,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七、对有需求的零工人员开展职业指导,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引导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技能培训。
八、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帮助零工人员了解自身利益,提高维权和安全意识,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零工人员依法理性维权。
九、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之间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展维权保护,与零工市场无关。
十、为切实有效服务供求双方,加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设立服务专线:0468-3340567。